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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1日讯(通讯员 邵伯森 周铭)为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及时发现和监督纠正保外就医“一保到底”现象,4月18日,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岳阳市司法局对全市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跨地域的集中“体检”复查。该市司法局副局长杨思权、市荆剑院检察长毛恒峰进行现场指挥。
早上7点半,虽然下着倾盆大雨,但是领航车、转运大巴、救护车、护送车却早已按预定方案抵达岳阳市检察院前坪。检察干警、司法局工作人员有条不紊地对参加此次病情复查的保外就医对象进行核实身份、拍照签名、安检登车、指定就坐,40余人的车队忙而不乱。
“前方开放左侧一号通道,请各车注意。”
“此路段有特大暴雨,请保持车距,慢速行驶。”
“各社矫对象情绪平稳,秩序正常。”
行进路上,在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的支持引导下,车队顺利抵达指定复查医院。即使参与“体检”的对象病情不一、检查项目多样,工作人员仍做到了全程管控、全时段监督。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全部病情复查鉴定工作。
下午5时,随着各县市区院检察干警将本次参与集中病情检查对象的归家情况及时报告,本次全市保外就医罪犯病情跨区域体检复查行动圆满完成。
据悉,本次病情复查是岳阳市荆剑院联合岳阳市司法局对全市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的专项清查活动中的重要部分,为此荆剑院和岳阳市司法局进行了多次沟通,制定了严密的行动方案,并与复查医院、高警局、应急医院等部门进行多次对接,确保了本次活动安全顺利。下一步,岳阳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法律监督,加强法、检、司各单位的沟通协作与联系,形成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
什么是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其中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