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母子公司之间隶属关系,给人一种一家人的感觉,子公司往往会直接引用母公司的规章制度去管理员工,甚至对员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那么这样直接适用母公司规章制度可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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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能否直接使用母公司的规章制度?
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刘承律师解答:
母公司并不对子公司劳动者拥有管理权,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也并不当然对子公司的员工具有约束力。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子公司可以作为独立法人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如物权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就是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即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的义务和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在涉及劳动合同时也是如此。
上海山田律师事务所刘承律师解析:
将母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效地适用于子公司,我们建议如下转化操作:
1、对于母子公司经营范围、用工类型及特征区别不大的,可将母公司的规章制度原文,在子公司内履行民主制定程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参与讨论)通过后,直接将规章制度原文向子公司全体职工公示告知。一方面满足法律规定合法性要求,也可以保持规章制度在母子公司之间的统一性。
2、对于母子公司营范围、用工类型及特征相差较大的,则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部分内容,如考勤管理、奖惩制度等应当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子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出现适用矛盾错误。
3、母公司的规章制度经子公司转化后,以子公司的名义发布,并由子公司向职工公示告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刘承律师简介
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支持。现主要从事公司法、民商事及企业法律顾问等业务,在公司法律风险控制及公司运行中涉及的股东间纠纷、对外债权债务、合同谈判、公司并购重组等法律服务具有娴熟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