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翻建自住住房,是指原有住房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或利用少数主体构件进行改造的工程。

申请材料:


(资料图)

1.缴存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1)

2.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1)

3.翻建许可文书或批复(原件1)

4.《工程造价预算书》(原件1)

5.人民币活期储蓄卡(一类卡)(原件1)

6.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1)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告知申请人并在退回材料。

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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